近日,九江市爱国卫生委员会印发了《关于命名2021年度九江市第二批无烟单位的通知》(九爱卫发[2021]4号),对创建过程中成绩显著的78家单位予以表彰,我校被授予“九江市无烟单位”荣誉称号。
烟草危害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,为此世界卫生组织制定了第一部国际公共卫生条约《烟草控制框架公约》(以下简称《公约》)。我国2003 年签署《公约》,2005年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,2006年1月在我国正式生效。2019年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》,将“实施控烟行动”列为健康中国行动 15项专项之—,明确提出“鼓励领导干部、医务人员和教师发挥控烟引领作用,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”,并将“到2022年要基本实现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”列为控烟行动中唯一一项政府工作约束性指标。创建无烟单位是全社会无烟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,建设无烟单位对于树立和维护政府良好健康形象具有重要意义。
无烟单位创建是全社会无烟环境和健康九江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,此项荣誉的取得,既是对当前我校控烟工作的肯定,同时也是对今后控烟工作的激励,我校将以此为契机,领导干部带头表率,自觉做到在禁烟区域不吸烟、不敬烟,争做控烟表率,引导广大师生员工严格执行控烟相关制度,把控烟工作做的更好,创造更加优美健康的校园环境。
(文/图 肖斌) 编审:余曼菁